时间:2025-09-13 08:12:43
党的领导是国防动员根本保证,平战结合筑牢人民战争铜墙铁壁,专业保障力量是能打胜仗的支撑,全民国防教育筑牢精神长城。居安思危,动员先行。
国防动员是指为了维护国家主权、统一、领土完整、安全和发展利益,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,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的行为。国防动员按照措施可以分为动员准备和动员组织两个部分。
政治动员:在国防动员中占据首要地位,实施宣传、教育、组织、外交动员,旨在统一思想,凝聚力量,激发军民的战斗意志。
武装力量动员:武装力量动员是国防动员的主体和核心,将武装力量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。
经济动员:经济动员是赢得战争及其他安全威胁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障,将国民经济体制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。
此外,国防动员还包括装备动员、人民防空动员、交通动员、科技动员和信息动员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》明确规定:国家实行战争灾害预防救助制度,公民需履行国防勤务、接受资源征用,违者承担法律责任。
公民和组织在和平时期应当依法完成国防动员准备工作;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,应当完成规定的国防动员任务。
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防动员实施的需要,可以动员符合条件的公民和组织担负国防勤务。
人民政府和军事部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、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,简称“人防”,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,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。
人防工程是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、人民防空指挥、医疗救护而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,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。平时服务城市建设,战时又是理想的避难所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》第二条,军事设施,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、场地和设备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、危害军事设施。
新时代青年应心系国防,在各自岗位上发光发热。“天下兴亡,匹夫有责”,居安应当思危,有备才能无患,让我们共铸国防之盾,捍卫和平之光!